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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入学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0人

南昌新闻网讯 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,《江西省“十四五”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》近期出台,旨在加强县域普通高中(县、县级市举办的普通高中,以下简称“县中”)建设,整体提升县中办学水平,更好适应高考综合改革和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。

文件明确,对大班额问题突出的学校视情况适当减少招生计划。我省规定,各地须结合实际制订大规模学校压减实施方案,积极稳妥化解大规模学校,优化校舍资源配置和功能结构。普通高中新入学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0人,新建普通高中学校规模不得超过3000人。

到2024年全面实现属地招生。对普通高中学位资源不足的县区,由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调配学位资源。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不低于70%比例分配到区域内初中,做到指标到校。严禁跨区域招生、“掐尖”招生,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争抢生源,严禁任何学校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,严禁普通高中学生借读、旁听。

严格学籍管理。按照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录取名单建立学籍,确保招生计划、录取名单、学籍注册、实际就读学校相一致。严禁为跨年补录学生建立学籍(遇特殊情况,需报省教育厅审批),严禁为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或违规招录的学生建立学籍,严禁普通高中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。

多渠道筹措普通高中建设资金。在确保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1000元/年的标准落实到位的基础上,适时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。(南昌日报记者万晓霞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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